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以为购买了全险,在发生事故以后就一定会得到全赔。其实不是这样的,不同的保险产品存在不同的保险规则,我们需在购买保险之前真是了解到,保险全险全赔是不存在的。
消费提示:“全险”不存在,“全赔”是误导
9月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简称广西保监局)在政府网站上针对车辆保险发布保险消费提示[2012]第1号。广西保监局提醒,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如果销售人员向您推荐“全险”,并告诉您“全险”可以“全赔”,那您可千万别相信。
现有的保险产品无法涵盖所有风险,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都会有“责任免除”条款,凡属“责任免除”所列情形,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您需要另行购买相应的险种来获得保障。比如车辆被盗被抢、倒车镜及车灯单独损坏、车身油漆划痕、车辆自行燃烧、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玻璃单独破碎等,通常都在“责任免除”之列,需要您另外购买全车盗抢险、倒车镜及车灯单独损坏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涉水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险种,才能获得赔偿。而且这些险种本身也还有“责任免除”条款。因此,您在购买保险时,既要了解某一产品“保什么”,更要了解这一产品“不保什么”,请您务必抽出时间阅读条款,并特别注意“责任免除”条款。
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如果销售人员向您推荐“全险”,并告诉您“全险”可以“全赔”,那您可千万别相信。事实上,购买了汽车全险,并不等于将车放进了保险箱,汽车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保,购买保险,必须了解保险条款。
其实,“全险”只是一些保险营销人员迎合车主的“全保”概念,为了吸引客户,杜撰的一个模糊概念。车险销售人员向车主们推荐的“全险”,只包含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主要险种。
模糊的汽车全险概念
“自己的车子是在二级汽车经销商处购买的,当时以为经销商赠送的全险能够保车辆所有遇到的问题,但今年车子涉水二次启动后发动机出现了问题,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一位遭遇汽车全险概念陷阱的吴先生说,所谓的全险并非包赔一切,而且“全险”背后还有一系列的免责条款。
据了解,全险一般是一些经销商和二级经销商在卖车时为了便于推销,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叠加在一起,“捆绑”推销的一种手段。即便是所谓的“全险”,各家公司的内容也不相同。有的多达9种,有的仅有5种。业内人士提醒,“全险”并不是“全部保险”,有的保险公司往往是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车主还是应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关键险种为妥。
认清资质谨慎投保
在市场上,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这就意味着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会全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包括酒后驾车、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近二十个项目保险公司都可以拒赔,远远超过“全险”提供的5——9种项目。而且所赠送的保险一般为指定保险公司,而这类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内属于“小众”,此类保险公司良莠不齐,在理赔方面往往会有“折扣”。
据了解,有些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购买的保险往往会遭遇转手,因为汽车二级经销商没有代理保险的资质,实际与购车者签合同的还是保险公司。这样一来,合同签订的过程看起来合法合规,但因误导消费者的却是二手经销商,导致无从处罚保险公司。故而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要多留一个心眼。
业内人士表示,汽车销售、保险公司等卖方其实是利益共同体,误导行为虽是汽车销售方所做,保险公司也应向汽车销售方核实、对购车者提醒,若没做到,应当进行处罚。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既要了解某一产品“保什么”,更要了解这一产品“不保什么”。同时,这份消费提示还建议,消费者“务必”要还抽出时间阅读条款,并特别注意“责任免除”条款。
消费提示:购买学生险家长做主,学校不能干预和强制
9月新学期开学了,不少家长会为孩子投保学生险。投保学生险要注意什么?9月11日,广西保监局发布保险消费提示[2012]第2号。
广西保监局特别提醒您:第一,选择是否投保以及投保哪家保险公司的学生险由您说了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预和强制。第二,如果您的孩子未成年,投保人必须是父母,其他人投保是无效的。第三,如果您只拿到了收款凭证或投保确认单,请您务必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合同(即保险单)。第四,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拥有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保障,请注意保险责任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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