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社保网,即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主要服务于韶关市民,为市民提供最新、最权威的社保信息和政策。市民登陆韶关市社保网,可进行个人社保查询、了解社保资讯等内容。
韶关市社保局工作职能
一是研究建立市级城居养老信息系统经办平台,加快实现城居养老、医疗保险一体化经办服务。确定二代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建设方案,预计9月份发出第一张“二代社保卡”。通过“230公民邮箱”发送全国首份国标社会保险权益电子账单。
二是大力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6月底两项制度顺利实现全覆盖。完成2012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月人均增加145.84元,达1365.13元/月。
三是加快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解决生活困难知青的养老保险问题,截止7月底,已为74名下乡知青办理了养老保险业务。继续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计提养老保障资金2883万元,计算纳入养老保险范围1406人
四是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城居医保年度限额,目前我市城居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2%,城居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
五是着力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机制。大力推进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确保年底前顺利接管新农合的经办和管理职能。拟定工伤认定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续工作。
韶关市社保网公布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
一、参保对象: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时间:9月26日至12月31日。
三、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60元/人。年;二档120元/人。年,并按以下方式缴纳:
(一)城乡居民应以户籍为单位参保,且须选择同一缴费档次。
(二)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按60元/人。年标准执行。
(三)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按60元/人。年标准由政府全额资助。
(四)非本市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常住人口(学生除外)的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参保缴费:
(一)选择120元/人。年缴费标准的原城镇居民参保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变动手续。
(二)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签订了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居民,未在11月5日前办理参保变动手续的,一律按60元/人。年的标准,从原代扣银行存折代扣代缴,请参保居民提前存入足额保费。
(三)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须在11月4日前完成申报。
五、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用缴费。同时原城镇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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