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者6号重大疾病保险

多次重疾不分组 责任灵活选 非重中轻症ICU住院 重疾关爱金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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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保障
12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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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将按以下情况给付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该种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每种重大疾病仅给付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现金价值; (3)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自上一次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起365日内(含第365日),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不承担本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不再对“重大疾病及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除外对应表”(见条款附表3)中与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该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属于同组的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承担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的保险责任。
ICU住院关爱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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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必须入住ICU病房治疗,且连续住院天数满7天的,保险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ICU住院关爱金受益人给付“ICU住院关爱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和轻度疾病入住ICU病房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本次ICU住院关爱保险金给付责任。 若已按照上述约定给付ICU住院关爱保险金,被保险人因该次入住ICU的原因在365天内导致或发展为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中度疾病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将扣除已给付的“ICU住院关爱保险金”。 连续住院天数为进入ICU病房之日(含)与离开ICU病房之日(含)的时间隔,住院满24小时为一天。
中度疾病及轻度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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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首次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后,豁免本合同自首次中度疾病确诊之日以后各期的期交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 每种中度疾病只给付一次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度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中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中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中度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中度疾病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且同时符合本合同中度疾病的标准,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轻度疾病[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度疾病只给付一次轻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度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轻度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度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轻度疾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中度疾病,且同时符合本合同轻度疾病的标准,保险公司仅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且同时符合本合同轻度疾病的标准,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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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60周岁前)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60周岁前)”。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60周岁前)只给付一次,给付后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60周岁前)保险责任终止。 (2)多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多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本合同多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多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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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明确诊断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之外的其他重大疾病,且保险公司已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自该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明确诊断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明确诊断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无论一种或多种),且保险公司已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自前述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满365天后,被保险人确诊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由专科医生开具了诊断报告,并经医院专科医生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保险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自初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后,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本合同首次赔付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后,还可赔付第二、三次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第二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40%,第三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每次与上一次给付的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相隔不少于365天,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时被保险人需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当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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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以外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保险公司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自前述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初次发生并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根据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且保险公司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自前述特定心脑血管疾病确诊之日起满365天后,再次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根据再次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合同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若病历资料显示该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属于特定心脑血管疾病的持续状态,则保险公司不给付“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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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者全残,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以下三者的最大值:①基本保险金额;②本合同的现金价值;③累计已交保险费
附加豁免保费A款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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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豁免自身故之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终止。 全残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附表2】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豁免自全残之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全残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豁免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终止。 中度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豁免自中度疾病确诊之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终止。 轻度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豁免自轻度疾病确诊之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在保险单上载明,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不包含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附加险的保险费。
守卫者6号重大疾病保险.jpg

投保须知

  1. 1、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龙人寿”)承保,君龙人寿总公司设立在厦门,目前在福建、浙江、厦门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建议在君龙人寿设有分公司区域的客户投保; 对于君龙人寿未设分公司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君龙人寿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竭力保障,同时保险公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您可以通过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 进行了解及自助办理相关业务。
  2. 2、线上服务:
    (1)君龙人寿保全线上服务已开通联系方式变更、证件有效期更新、交费方式/账户变更、红利领取、余额退费、生存金/满期金领取、贷款清偿、生存金授权、受益人变更、犹豫期退保及退保等项目。
    (2)理赔线上服务已开通在线报案、在线理赔申请等项目。
    (3)其他线上服务项目,可以通过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及自助办理;对尚未开通线上服务的项目,可前往就近的君龙人寿客服柜面办理,也可拨打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进行咨询和办理。
  3. 3、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就您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4、退保损失: 自您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以保险公司认可的方式提交申请,经保险公司核实您的身份信息及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后,保险公司为您办理犹豫期内退保。您提交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您需要以保险公司认可的方式提交申请,经保险公司核实您的身份信息及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后,保险公司为您办理退保。您提交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5. 5、支付和凭证:保险费支付及发票:本产品保费由深圳市得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收,需要您使用本人账户支付保费。君龙人寿提供电子发票及纸质发票两种方式,建议您优先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申请电子发票,经您要求君龙人寿将向您所预留的邮箱发送电子发票;若您选择纸质发票,君龙人寿将按您的要求邮寄,产生邮寄费用由您承担。
    保单形式: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的合法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单查询和验真:您可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在“e乐服务-保单查询”验证电子保单的真伪。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
  6. 6、保额规则:
    被保险人年龄为0-40周岁,最高投保基本保额为50万;
    被保险人年龄为41-45周岁,最高投保基本保额为40万;
    被保险人年龄为46-50周岁,最高投保基本保额为20万;
    被保险人年龄为51-55周岁,最高投保基本保额为10万。

条款信息

  1. 君龙守卫健康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君龙人寿[2023]疾病保险033号/君寿保发(2023)358号
  2. 君龙守卫健康B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君龙人寿[2023]疾病保险034号/君寿保发(2023]359号
  3. 君龙附加豁免保费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君龙人寿[2023]疾病保险020号/君寿保发﹝2023﹞224号

用户评价 (40)

10.0

综合评价: 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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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很有耐心,超级专业 的给我分析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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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责任很优秀,性价比很高的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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